信息发布规则适用于在21保健品网平台上发布信息的所有用户,包括卖家及买家,用户需遵守信息发布规则规范有序地发布商品信息。
一、 供应信息发布规则
(一)供应信息组成要素及定义
1.行业类目:根据产品的用途、功能等特性所设置的行业性分类。
2.信息标题:在包含产品名称的前提下从产品的功能、特点等方面进行个性化的产品描述。
3.产品属性:产品本身所固有的属性特征,如:规格、价格、包装说明等。
4.产品图片:与产品相关的图片,如:产品实拍图。
5.详细说明:对于产品功能、用途等特性的详细描述。
6.其他信息:信息有效期的设置。
(二)供应信息各组成要素发布规则
1.行业类目
根据产品选择类目,类目必须与标题中的产品、信息的详细说明保持匹配,且必须选择到最次级;请发布保健行业的信息,非保健行业的信息严禁发布。
请发布保健行业的信息,非保健行业的信息严禁发布。
2.信息标题
(1)标题必须带有明确且单一的产品名称,严禁出现产品词堆砌:*同一条信息标题中的产品修饰词严禁超过5个,且修饰词间严禁用符号或产品词进行分隔,否则即会被判定为标题产品词堆砌;
(2) 标题中严禁出现电话号码、E-mail、公司名称等任何联系方式;
(3) 标题中的产品名称必须与详细说明及图片中的产品保持一致。
(4) 禁止同一产品主体重复发布
(5) 标题禁止出现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词汇,例如:“特供”“专供”“第一”“首家”等。
3.产品属性
产品属性描述必须与产品相匹配,且真实有效。
4.产品图片
(1) 图片必须清晰完整,且产品图片必须与信息内容所介绍的产品保持一致;
(2) 图片信息必须属于合法可展示的图片内容,严禁发布侵权、色情等违法图片;
(3) 图片尽量为实物图片,可以适当提供具有说明性的图片包装,严禁上传任何类型的证书图片。
(4) 图片信息要上传真实有效的,严禁上传与产品和公司无关的图片;
(5) 图片信息禁止上传涉嫌盗用他人版权的图片(包含其他网站水印图片) ;
(6) 图片信息禁止在图片中带有除21保健品网以外的网址信息。
5.详细说明
(1) 详细说明允许以中英文对照的形式发布产品说明,严禁发布纯英文的产品说明;
(2) 可以利用html格式在详细说明中带上产品图片。
(3)保健食品产品类信息不能违反广告法,如内容中出现“治疗”、“最新科学”、“安全无毒副作用”、“药到病除”、“无效退款”等不符合批号范畴外的功效说明;
(4)保健食品产品须在产品详细说明中注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以查询产品真伪,严禁发布无批号或者批号错误的产品;
(5)详细说明中严禁出现网址信息、电话号码、E-mail等任何联系方式。
6.其他信息
可以根据各自的需求设置不同的信息有效期。
7.供应商机信息关键词规范
允许填写的关键词:
1)准确精简的产品名
2)产品的别称
3)可以从功能和用途等方面丰富关键词
禁止不恰当的关键词:
1)会关联到其他产品的修饰语
2)与该产品无关的词
3)不允许出现联系方式信息:座机、手机、qq、msn、邮箱、网址作为关键词。
8.药品信息发布规则
药品广告
《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国家工商总局局令第27号)
第三条 下列药品不得发布广告
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2)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
3) 军队特需药品;
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明令停止或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药品;
5) 批准试生产的药品。
第四条 处方药可以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广告,但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不得以赠送医学、药学专业刊物等形式向公众发布处方药广告。
第六条 药品广告内容涉及药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药理作用等内容的宣传,应当以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不得进行扩大或者恶意隐瞒的宣传,不得含有说明书以外的理论、观点等内容。
第十条 药品广告中有关药品功能疗效的宣传应当科学准确,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1) 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2) 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3) 与其他药品的功效和安全性进行比较的;
4) 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的;
5) 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等内容的;含有明示或者暗示中成药为“天然”药品,因而安全性有保证等内容的;
6) 含有明示或者暗示该药品为正常生活和治疗病症所必需等内容的;
7) 含有明示或暗示服用该药能应付现代紧张生活和升学、考试等需要,能够帮助提高成绩、使精力旺盛、增强竞争力、增高、益智等内容的;
8) 其他不科学的用语或者表示,如“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
第十二条 药品广告应当宣传和引导合理用药,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地购买和使用药品,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1) 含有不科学的表述或者使用不恰当的表现形式,引起公众对所处健康状况和所患疾病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恐惧,或者使公众误解不使用该药品会患某种疾病或加重病情的;
2) 含有免费治疗、免费赠送、有奖销售、以药品作为礼品或者奖品等促销药品内容的;
3) 含有“家庭必备”或者类似内容的;
4) 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保证内容的;
5) 含有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的。
第十三条 药品广告不得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管制品种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九条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1) 据国食药监办[2007]358号 关于贯彻落实《反兴奋剂条例》进一步加强兴奋剂管理的通知;
2)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安部 卫生部 关于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2]2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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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证书发布规则
1.证书定义
证书是政府机构或第三方机构核准并颁发的企业、产品等资质证明,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及权威性。
2.证书发布规则
一份完整的证书包括四要素:公司名称、颁发机构/认证机构、认证内容、颁发日期/有效期限,一些证书还包含证书编号。
1)有效证书图片务必保持清晰、完整。
2)不允许发布重复证书图片。如果您上传的证书有多页,那么请在保证图片清晰度的前提下扫描为一张图片上传或者上传包含本公司名,发布机构,主要内容和日期的那一页。
3) 证书上公司名称须与认证信息一致,反之请提供相关证明。
A、该公司为代理商:请提供被授权证书/证明, 放入一般证书的其他类别中。
B、公司更名:请提供工商局的变更证明或相应证明文件。
C、公司含有多个实体:请提供情况说明的证明函,证明函中必须带有两家公司的清晰公章。
三、 公司信息发布规则
(一)公司信息组成要素及定义
1.公司名称:经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的公司名称,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公司名称一致。
2.公司介绍:针对于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规模等公司背景的详细描述。
3.公司图片:可展示公司实力或公司形象的图片。
4.联系方式:公司授权的用户联系信息
(二)公司信息各组成要素的发布规则
1.公司名称
(1) 公司名称规则:
行政区划+字号(商号)+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如:杭州中萃食品有限公司;
(2) 个体工商户名称规则:
若无字号,名称规则为:
经营者的完整姓名(必须为中文名)或 经营者的完整姓名(必须为中文全名)+组织形式(个体经营);如:张华 或 张华(个体经营);
若有字号,名称规则为:直接填写“字号名称”,如:杭州国强食品商店;
备注:经营者姓名、组织形式及字号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上的保持一致。
(3) 国外公司驻中国办事处的名称规则:
此类公司名称中必须带有国家名称,如:美国HONG FENG TRADING COMPANY中国办事处。
(4) 国外公司的公司名称规则:此类公司名称的联系方式(电话/地址)必须与该公司的注册地址相一致。
2.公司介绍
(1) 公司简介可以为中文描述或中英文描述,但严禁完全为纯英文描述;
(2) 描述须详细、真实、合法、有效,并具有商业价值,且是针对公司的介绍,而不是针对产品的介绍;
(3) 描述可以是文化背景,公司规模,生产经营能力,范围等内容。
(4)内容不允许出现扩大宣传及侵犯其他企业知识产品的信息。
(5)不允许出现联系方式信息:qq、msn、邮箱、网址。
3.公司图片
(1) 图片清晰完整,图片信息必须与公司有一定的关联;
(2) 严禁上传与公司自身完全不相关的图片或公司的营业执照等证书;
(3) 严禁上传侵权、色情等违法图片;
(4) 图片大小在300K以下。
4.联系方式
1)联系方式完整,电话号码准确。
2)对于内容详细,公司名称完整的信息,可允许只提供移动电话号码供联系。
3)联系人可以为中文全名、姓、英文名,但不可以是公司名称缩写或者英文缩写。
5.个人用户未经公司有效授权不得发布公司介绍信息。